随着考研进入下半年,不少院校都发布了24级提前面试通知及招生政策,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招生信息,备考的小伙伴们一定要收好了!赶紧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相关教学院及研究生: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3〕13号)及《广西财经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桂财院发〔2016〕29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及创新能力,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评选条件的我校一年级、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奖励等次比例和奖励标准为:
奖励名额比例以在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为基数进行计算。各学院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推荐分配表详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选当年没有受到学校任何处分;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五)学习成绩优异,在读期间没有出现不及格现象;
(六)申请学生需在其基本学制年限内;
(七)没有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
四、评审办法及实施细则
各学院根据《广西财经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桂财院发〔2016〕29号)的要求,结合本学院的学科专业特点和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制定、细化评审细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评审工作。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及申诉等工作的处理。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2023级研究生填写申请表(一),2022级研究生填写申请表(二)并向学院提交申请表。
(二)学院评审。各教学院对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名单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学校审定。相关教学院于2023年10月25日前将评审纸质材料,按要求提交至研究生院(相思湖校区行政办公楼424室)。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教学院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并经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六、材料报送
(一)纸质版材料:
1.教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方案或加分实施办法(加盖学院公章)。
2.教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结果公示情况(加盖学院公章)。
3.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
4.推荐获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加盖学院公章),申请表的顺序应与学院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的排名顺序相符。
5.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放汇总表(手写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电子版材料:
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方案或加分实施办法(盖章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结果公示情况(盖章版)、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汇总表(盖章版)、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申请表(盖章版)、学业奖学金发放汇总表(excel表格 版)于10月25日前发到邮箱2648211007@qq.com。
联系人:程老师,电话:0771-382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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