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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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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4

关于开展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随着考研进入下半年,不少院校都发布了24级提前面试通知及招生政策,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招生信息,备考的小伙伴们一定要收好了!赶紧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相关院部及研究生: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3〕13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广西财经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桂财院发〔2022〕151号),评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2.相关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二、评选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恪守科学精神,无学术不端行为,在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023年我校推荐名额为8人(其中会计硕士研究生6人;金融硕士研究生1人;税务硕士研究生1人)。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1、2》(2023级参评研究生填写审批表1;2022级参评研究生填写审批表2)按要求整理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申请。

2.学院评选。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广西财经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桂财院发〔2016〕115号)及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对提出申请的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评,确定初评名单,并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评审。

3.学校审定。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学院申报情况进行评审,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报自治区教育厅。

五、其他事项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和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大力宣传,确保全体研究生都能够熟悉并了解有关政策的主要内容、申报流程和时限,组织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

2.确保公正。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要根据《广西财经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桂财院发〔2016〕115号)》及本院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保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优秀的研究生身上。

3.严格公示时间。学院公示推荐研究生名单须在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杜绝作假。研究生凡在奖学金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规范(造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取消申请者在校期间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已获国家奖学金将停止发放并追回已发放奖学金,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材料报送工作。(1)申请者填写《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表格中的“学习情况”和“科研成果及获奖”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学习情况”须提供纸质学生成绩单并加盖学院公章;“科研成果及获奖”须提供装订成册并按目录排序的纸质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学院公章。

(2)学院应于2023年9月28日17:00前,将有关材料的纸质版提交到研究生院(相思湖校区行政办公楼424室程老师处,电话:382133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6482110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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