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农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目前国家尚未下达 2025 年招生计划,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方向)所列招生人数仅供 参考,最终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方向)考试招生人数将因正式招 生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情况产生变动。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及相关说明详见《河北农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一)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 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1.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 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 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 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学校规 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 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1.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 同,被录取后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及党关系不转入河北农业大学。
2.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后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及党组织关系转入河北 农业大学。
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 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以新生录取当年入学日期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 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 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 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 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推荐免试
我校推免生接收办法按《河北农业大学 2025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 读硕士研究生章程》规定执行。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考生均须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8 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2 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 日 9:00~ 22:00。
2.请考生届时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 加报名,查看报名须知、招生单位招生章程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报名、考试安排 事项等,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 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网址: 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 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 策。
5.我校 2025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具体要求 详见《河北农业大学 2025 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通知》。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 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 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 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 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 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 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自 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 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报名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中
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报考须知。
六、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 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七、初试
初试相关信息及要求详见《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我校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时均无需使用计算器。
八、复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 关规定自主确定。具体的复试内容、办法和程序等将在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工作有关通知中公布。
复试科目详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信息栏公布的《河北农业大学 2025 年硕士入
学考试复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
(二)我校将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 比例等情况, 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 课程,加试科目由复试学院确定并公布。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调剂
调剂工作办法将在调剂工作开始前上网公布。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 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相关要求详见《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十一、录取
(一)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 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 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 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 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 资格的条件、期限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经我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录取当年的 招生计划管理。
(六)复试录取办法(方案)将在复试录取前上网公布。
十二、学费标准、学习地点、学制和奖助办法
2025 年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需缴纳学费。
我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 ”岗位及建档立卡学生 的“三免一助 ”等多元的奖助体系,为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按照国家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助政策的规定执行。
十三、其他说明
(一)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二)本简章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为准。
十四、各招生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见院校官网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目前为止已经公布的考研信息,若有任何错误和遗漏,请以学校发布的官方招生简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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